北京拟以“民主协商”途径确定噪音补偿标准
2019-12-12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落实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减少夜间施工扰民行为,北京市《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拟申请夜间施工批准文件的,建设单位应委托检验检测机构测定并出具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检测报告,确认须补偿居民范围,补偿标准需与居民协商确定。

据生态环境部此前发布的《2019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根据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统计数据,涉及噪声的举报占比为35.3%,仅次于大气污染,排第二位。而在噪声问题举报中,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又以43%的占比居首。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特别是夜间施工噪声污染,让人们享受高品质生活,既是环保问题,又是事关群众获得幸福感的基层治理重大问题。

北京拟出台文件为公众如何依法主张噪声补偿、如何协商确定补偿标准,提供明细的操作规程。以协商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利益受影响群众的话语权,通过协商平台平衡施工方和群众的利益,努力以最低成本解决现实纠纷,避免把矛盾推向诉讼这条最后防线,对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善莫大焉。

当然施工单位也必须明白一个道理,即“噪声补偿”不是筐,并非什么都能往里面装。夜间施工许可证不是“扰民许可证”,绝对不能因为有证有照就肆无忌惮地噪声扰民,必须严格落实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完善防噪降噪的各项措施,加强与周边社区居民的沟通协商,取得群众的谅解和支持。

精心呵护夜间的声环境质量,是幸福质量的重要指标。协商确定噪声污染补偿标准,理应成为夜间施工前置手续的“标配”。——张培元




上海振泽环保拥有15年的工业民用设备降噪经验,欢迎来电咨询:021-56820119.


相关推荐